付去谕旨一本、奏章一本,幸好为收存。向来寄回家中之奏稿,不知收置一处否?以后望作箱存之为要。诸惟心照。
咸丰五年四月二十日 书于南康城外水营
澄、温、沅、季四位贤弟左右:
十六日在南康府接父亲手谕及澄、沅两弟、纪泽儿之信,系刘一送来。二十日接澄弟一信,系林福秀由县送来,具悉一切。
余于十三日自吴城进扎南康,水师右营、后营、向导营于十三日进扎青山。十九日,贼带炮船五六十号、小划船五六十号,前来扑营,鏖战二时,未分胜负。该匪以小划二十馀号,又自山后攒出,袭我老营。老营战船业已全数出队,仅座船水手数人及所雇民船水手,皆逃上岸。各战船哨官见座船已失,遂尔慌乱,以致败挫。幸战舟炮位毫无损伤,犹为不幸中之大幸。且左营、定湘营尚在南康,中营尚在吴城,是日未与其事,士气依然振作。现在六营三千人同泊南康,与陆勇平江营三千人相依护,或可速振军威。
现在余所统之陆军:塔公带五千人在九江,罗山带三千五百人在广信一带,次青带平江三千人在南康,业已成为三支,人数亦极不少。赵玉班带五百湘勇来此,若独成一支,则不足以自立;若依附塔军、依附罗军,则去我仍隔数百里之远;若依附平江营,则气类不合。且近日口粮实难接济,玉班之勇可不必来。玉班一人独来,则营中需才孔亟,必有以位置之也。
蒋益澧之事,唐公如此办理甚好。密传其家人,详明开导,勒令缴出银两,足以允服人心,面面俱圆,请翁即行速办。但使探骊得珠,即轻轻着笔,亦可以办到矣。
此间自水师小挫后,急须多办小划以胜之,但乏能管带小划之人。若有实能带小划者,打仗时并不靠他冲阵,只要开仗之时,在江边攒出攒入,眩贼之眼,助我之势,即属大有裨益。吾弟若见有此等人,或赵玉班能荐此等人,即可招募善驾小划之水手一百馀人来营。
冯玉珂所缴水勇之抢银及各银应缴银者,可酌用为途费也。余在营平安,惟癣疾未愈,精神不足,诸事未能一一照管。小心谨慎,冀尽人事以听天命。
诸不详尽,统俟续布。
顷与魏荫亭谈及招小划水勇一事,渠可回家与萧可卿商办。大约每划五人,五划立一哨官,每百人四哨官,十馀哨即立一营官。此不难于招勇,而难于选求哨官、营官。澄弟若见有可当哨官者,或令其来营,或荐与荫亭。勇则不必招,听萧、魏办理可也。
咸丰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致澄侯、温甫、沅浦、季洪弟书
澄、温、沅、季四弟左右:
廿二日齐三、昴十到营,奉到父亲大人手谕并沅弟一信。廿三日接澄弟在县官封一信,乃三月廿五日所发,比齐三等之信迟十六日。
水师自十九日小挫,日内未开仗。闻都昌有贼船,派船二十号前往搜剿,廿二日烧船八十馀号,廿三日烧三十馀号,皆贼所掳之民舟也。李次青所带之平江陆勇,现扎南康护卫水师。魏荫亭回衡招小划水勇,请萧可卿同办。
吾乡有三眼铳,亦有单眼铳,响振山谷。吾意单眼铳若装子弹于内,尽可打贼。乡间用木削铳尖,往往打得四五十丈远。请澄弟在吾乡打单眼铳数竿,用梗木为把,试装铜扣、小石之类于内,是否可打半里远?如其合用,即可多打数十竿或百竿,交魏荫亭之水勇带来。其钱由兄营寄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