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.0.2二、治强生于法,弱乱生于阿,君明于此,则正赏罚而非仁下也。爵禄生于功,诛罚生于罪,臣明于此,则尽死力而非忠君也。君通于不仁,臣通于不忠,则可以王矣。昭襄知主情而不发五苑,田鲔知臣情故教田章,而公仪辞鱼2。
昭襄:见32.3.7注。苑(yuàn):帝王游乐打猎的园林。2公仪:指公仪休,鲁国的博士,曾任鲁国的相国。
二、国家的安定强大产生于依法办事,国家的衰弱动乱产生于偏袒枉法,君主明白了这个道理,那就会公正地实施赏罚而不是用仁爱之道去治理臣下。爵位俸禄来自自己所立的功劳,杀戮惩罚来自自己所犯的罪行,臣子明白了这个道理,那就会拼命卖力而并不是因为忠于君主。君主彻底明白了不用仁爱的道理,臣子彻底明白了不用忠诚的道理,这样的国家就可以称王天下了。秦昭襄王懂得了做君主必须用赏罚而不用仁爱的道理,因而不发放五苑中的瓜果蔬菜去救济灾民;田鲔懂得了做臣子的道理,所以教育田章要卖力立功以取得爵位俸禄;公仪休懂得了做臣子的道理,所以拒收别人送来的鱼以避免受到惩罚。
35.0.3三、明主者,鉴于外也,而外事不得不成,故苏代非齐王2。人主鉴于上也,而居者不适不显,故潘寿言禹情。人主无所觉悟,方吾知之,故恐同衣于族3,而况借于权乎!吴章知之,故说以佯,而况借于诚乎!赵王恶虎目而壅4。明主之道,如周行人之却卫侯也5。
事:见20.4.注。外事:外国的使者。得:见30.4.4注。2苏代:战国时东周洛阳(今河南省洛阳市东)人,苏秦之弟,齐宣王、齐湣王时曾游说于齐、燕两国间。齐王:指齐宣王,见30.4.2注。3于:衍文。4赵王:指赵孝成王,名丹,公元前265年—公元前245年在位。5行人:古代官名,掌管朝觐聘问。卫侯:指卫文公,春秋时卫国国君,名辟疆,后改名为燬,公元前659—公元前635年在位。
三、明智的君主,往往借鉴外国的事情,但道说外事的外国使者不讨好权贵就办不成事情,所以苏代非议齐宣王不相信大臣,可见借鉴外国的事情靠不住。君主借鉴上古的事情,而称说上古之事的隐士不迎合权贵就不能使自己名声显扬,所以潘寿大谈夏禹传位给益的事情,可见借鉴上古的事情也靠不住。君主对这种权贵的祸害还没有觉察领悟,方吾却已经认识到了这种情况,所以他说古代的君主怕和穿同样衣服的人同坐一辆车,怕和同一家族的人同住一个家,更何况是把君主的大权借给臣下呢!吴章认识到了这种情况,所以他说君主不能将假的爱憎态度暴露给臣下,更何况是把真实的感情暴露给臣下而让臣下有所凭借呢!赵孝成王厌恶老虎的眼睛,虽然有人向他指出了权贵的淫威,但他还是被权贵蒙蔽了。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,应该像周王朝掌管朝见聘问的外交官辞退卫文公那样,坚决维护自己的尊严。
35.0.4四、人主者,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。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,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,故明主治吏不治民。说在摇木之本与引网之纲。故失火之啬夫,不可不论也。救火者,吏操壶走火,则一人之用也;操鞭使人,则役万夫。故所遇术者2,如造父之遇惊马,牵马推车则不能进,代御,执辔持策则马咸骛矣。是以说在椎锻平夷3,榜檠矫直4。不然,败在淖齿用齐戮闵王、李兑用赵饿主父也5。
失火:据下文,当作“走火”。啬夫:督责民众的官吏。2遇:当作“御”。3“是以”下当脱“明主之为法也,所以平不夷、矫不直也”。椎(chuí):捶击的工具。锻:通“碫”,打铁用的砧石。4榜檠(bēnɡqínɡ):矫正弓弩的器具。5淖齿用齐戮闵王、李兑用赵饿主父:见14.8注。